
近日,重庆市药监局官网发布《关于线上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通告》,具体内容如下:
自2023年11月10日起,重庆市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资料,调整为以电子形式提交(操作流程见附件),备案人无需提交纸质资料。
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、第一类医疗器械变更备案。
(一)备案资料应当按照《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2022年第62号)相关要求准备,电子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。
(二)为保证相关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,备案人仍可以选择在受理窗口进行纸质版备案资料的提交,并同时提交符合上传格式要求的电子文档。
以上仅对本次通告正文内容进行转载,如需具体操作流程附件,请添加文末小编微信或点击“阅读原文”。
信息来源:重庆市药监局
排版整理:金飞鹰药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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