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以。法规要求保留的监控记录是针对产品工艺流程、工艺参数、外协加工过程等的,明确监控,监控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过程记录审核、质量管理体系审核、抽检、全过程巡检,这些记录需要单独输出,以证明监控的有效性和合规性。上市放行单和生产记录单虽然也是重要的文件,但它们主要关注产品的放行和生产过程的记录,不能替代监控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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