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日,安徽省药监局发布《关于启用第一批电子证照的公告》,其中提到,自2025年8月1日起,该局新发放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8类涉企证书正式启用电子证照,除当事人明确要求外,不再发放纸质证书。具体类别如下:
(一)药品生产许可证;
(二)药品经营许可证;
(三)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;
(四)化妆品生产许可证;
(五)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;
(六)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;
(七)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;
(八)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。
电子证照同步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电子证照公示栏目(https://mpa.ah.gov.cn)公示。该公告同时提到,电子证照启用前该局已颁发的相关纸质证书(含正本、副本、附页和变更记录页),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。
信息来源:安徽省药监局
信息来源:安徽省药监局
排版整理:金飞鹰药械
往期精彩推荐
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认准金飞鹰
深圳:0755-86194173
广州:020 - 82177679
湖南:0731-22881823
湖北:181-3873-5940
江苏:135-5494-7827
广西:188-2288-8311
海南:135-3810-3052
重庆:135-0283-71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