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源医疗器械可实现对疾病的诊断、预防、监护和治疗等功能,为了在临床使用中维持上述功能,注册申请人需确定产品的使用期限。在该期限内,除了应保证产品安全使用,也应保证产品有效使用。
那么假如一款已注册的有源医疗器械(使用期限没有在技术要求和注册证上写),根据市场反馈,5年使用期限太短了,企业拟将使用期限变更为10年,同时做了产品的使用老化研究报告,是否可以走说明书变更,并将10年使用期限报告上传?
根据北京市药监局的答复,以上操作是可行的,具体关注点还需以注册申报的产品具体情况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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