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欧盟MDCG小组发布最新指南MDCG 2020-16 Rev.4 -Guidance on Classification Rules for in vitro Diagnostic Medical Devices under Regulation (EU) 2017/746《IVDR法规下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指南》 ,这是继2024年7月该指南发布第三版后的再次更新,本次更新共有以下内容:
该指南文件提到的具体分类规则如下:
规则1:检测传染病的设备
用于检测血液、细胞、组织或器官中的传染病的设备、用于检测高传播风险的传染病的设备,以及用于确定致命传染病感染量的设备,分类为D类。
规则2:血型检测和相容性测试
血型检测:用于血型检测和相容性测试的设备,分类为C类,除ABO和Rh系统外。
相容性测试:用于确保血液、细胞、组织或器官的免疫兼容性的设备,分类为D类。
规则3:多种情况列举
该规则涵盖了多种情况。如:用于检测性传播疾病的设备、用于产前筛查的设备、用于癌症筛查/诊断或分期的设备、用于人类基因检测的设备、用于监测药物水平的设备、用于胚胎或胎儿先天性缺陷筛查的设备、用于新生儿先天性缺陷筛查的设备等等,均分类为C类。
规则4:自测设备和近患者测试设备
自测设备:除特定设备外,自测设备分类为C类。近患者测试设备:根据预期用途分类。
规则5:A类设备
一般实验室用品:如缓冲液、染色剂等,分类为A类。专用仪器(如酶免疫分析仪、PCR仪等)及样本容器,分类为A类。
未涵盖的设备:分类为B类。规则6:B类设备
规则7:控制设备
无定量或定性值的控制设备:分类为B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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